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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四 想當個好人,1定要狠到底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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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老闆,你確定?確定要讓我這麼做?”

“確定以及肯定!”

“老闆,會不會太過了點?有這個必要麼?”

“很有必要!”

對楊安全說完這句,曹誌強又道:“不過,老楊啊,下手輕點,把我脖子這邊割破點皮,流點血,要看著嚴重,實際不嚴重,有那意思就行。

千萬別割太深,更千萬別傷了血管,我可不想英年早逝!”

聽曹誌強這麼說,楊安全還沒說話,站在一邊的金秀英忍不住撇撇嘴:

“喂,你這麼怕,乾嘛不自己拿刀抹脖子?非要讓人家動手?”

“這你就不懂了。”曹誌強道。

“我不是怕,而是自己拿刀割我脖子,跟外人拿刀割,這力度、角度都是不一樣的,有經驗的老手一眼就能看出來自割還是別人割。

所以啊,做戲做全套,這傷,必須讓外人做!”

“可你乾嘛非得這樣自殘?”金秀英繼續問,“你不都給了大軍哥,嗯,給了魏大軍一萬塊錢了?

有這個什麼一萬塊的陽謀的,再有我這個內鬼幫你作證,直接舉報他搶劫不就行了?

到時候啊,他們栽定了,你乾嘛還要受這個罪?

不是多此一舉麼?”

“這你又不懂了。”曹誌強道,“我這是以防萬一,是獅子搏兔用全力,要加重對方的罪名!

畢竟搶劫跟搶劫還不一樣。

這拿刀脅迫搶劫,跟沒拿刀搶劫,性質是不一樣的。

拿刀脅迫搶劫,甚至把受害人弄傷,那是鐵證如山的搶劫,誰來說情都不好使。

可如果被搶劫的一方沒傷,萬一有什麼大人物給魏大軍說情,把搶劫說成搶奪。

靠,這罪名可差了十萬八千裡。

我說過,既然要做,那必須做絕,不能讓他們有翻身的可能!

要不然,萬一最後算不成搶劫,隻算個搶奪,那我可虧大了!

所以啊,我這不是多此一舉,是要坐實了他們惡性搶劫的罪名,把事情辦成鐵案,賭油安的思丹?”

金秀英搖搖頭:“那你這犧牲可夠大的,這算苦肉計吧?”

曹誌強道:“必須是啊!不捨得一身剮,怎麼跟過去說拜拜?”

深吸一口氣,曹誌強堅定的點點頭:“做人就要狠一點!想要告別黑曆史,這是必須要做的!”

說到這,曹誌強緊了緊手中的乾淨手絹,看向拿著一把匕首的楊安全,脖子一仰:“來吧,上!別浪費時間了!”

楊安全看了看手中的匕首,吐口氣:“好吧,知道了,我這就來。

老闆你忍著點,可能會有點疼。”

“沒關係。”曹誌強深吸口氣,“我,我不怕疼……你輕點,快點,別磨蹭!”

好吧,現在的情況有些詭異,要解釋清楚,還得從頭說。

自從收服了金秀英後,曹誌強才把他真正的計劃全盤托出。

也就是聽了曹誌強的計劃,金秀英才知道曹誌強為何要單獨找她。

原來,曹誌強之所以叫她出來,並不光是好心救她一次,而是要讓她做內鬼,替他當汙點證人,內部舉報魏大軍一夥人。

因為這樣做,效果更好,可以讓魏大軍等人的罪名徹底落實。

一個表面無關的外人楊安全作人證,再加上她這個內鬼舉報,這口供,誰敢不信?

如果再加上一萬塊錢的物證,嗬嗬,這都辦不成鐵案,什麼纔是鐵案?

實際上,說服金秀英,讓金秀英當內鬼舉報,並不是曹誌強臨時起意,而是他早有預謀的計劃之一。

早在曹誌強穿越過來,繼承了前身的記憶之後,就開始為自己的未來擔憂了。

原因很簡單,那就是前身那個曹誌強,是真的很不省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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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的他,除了打過架,鬥過毆外,也跟著敲詐過小攤小販,並不是真的無辜之人。

簡單來說,就是前身那個曹誌強,之所以沒出事兒,隻是因為沒有實錘證據,沒有被抓罷了。

所以,他纔要急急忙忙的去當國企工人,就是為了能多個庇護自己的港灣。

隻是這樣被動防守,還是不保險。

畢竟他隻能保證自己現在及以後都不去當街溜子,但不能抹殺過去,也不能保證以前的那群小夥伴不來繼續找他。

因此,曹誌強早就防備這手了,相關的應對預案還準備了好幾個。

隻是呢,自從曹誌強主動斷了跟那些人的聯絡,進了工廠當工人後,居然神奇的一直沒遇到那些前街溜子小夥伴來找他的情節。

後來他纔想明白,那些人之所以不去找他,除了他當工人後太窮,沒油水外,也因為他的國企工人身份。

紅光機械廠作為大型國企,其內部職工絕對不是一群街頭小混混能隨便惹的。

所以說,魏大軍那些人正因為知道這些,纔不找他麻煩。

因為動他不劃算,性價比太低。

然而,一旦他們知道曹誌強有錢了,找曹誌強的收益大過麻煩跟風險,他們就會過來了。

這就好比冒充了錦衣衛的靳一川,有把柄在師兄手裡,如果殺不死師兄,那自然要一直接受對方的敲詐勒索一樣。

就好像現在,魏大軍他們不就找來了?

為此,他必須主動出擊,先一步把魏大軍這夥人的危險,扼殺在萌芽狀態。

不過主動出擊也有一定的危險,一個弄不好,事情敗露了,那就是萬劫不複。

所以曹誌強除了謹慎行事外,也需要點保險跟退路。

這個保險跟退路,就是傻柱,何雨柱。

傻柱不光是國企食堂主任,還有大領導那種大靠山,他妹夫又是警察,並且何雨柱的名聲在周圍是有口皆碑。

更別說他還是主角,大概率有主角光環了。

當年的婁小娥一家,他都能幫忙救出來,更別說自己這點小事兒了。

因此,隻要傻柱認可他曹誌強,關鍵時候肯為曹誌強出頭,那基本就沒啥大問題了。

讓傻柱認可自己,曹誌強覺得也不算難。

因為像傻柱那種人,有個大弱點,就是喜歡以自己的喜好評斷他人的善惡,或者說做人太過主觀,也特別喜歡當好人。

如果曹誌強能讓傻柱覺得,他曹誌強是真的浪子回頭金不換了,真的痛改前非變好人了,甚至跟槐花不清不楚,有可能成為一家人的話。

那麼到時候,就算曹誌強主動出擊,或者說主動栽贓魏大軍的事情敗露了,隻要他說這是為了自保,求傻柱幫忙,那傻柱大概率會幫忙。

隻要傻柱肯幫忙,那就算栽贓魏大軍的事情敗露,問題也不大。

想想盜聖棒梗,明明就是典型的白眼狼一個,所作所為根本就不是什麼好人。

可傻柱呢?

他竟然對掃大街的棒梗說什麼,你就算上房揭瓦,偷東西打架,但你依然是好孩子。

為什麼這麼說呢?

傻柱給出的理由,是因為你棒梗偷東西不是為自己,是先緊著妹妹吃,所以你是好孩子,人不壞。

這三觀,簡直震碎當初看到這部分劇情的曹誌強。

因為如果按照傻柱的觀點,你就算殺人搶劫,隻要是為了給弟弟妹妹也吃一口搶來的贓物,那你就是好人。

更別說,棒梗偷東西吃,根本目的還是先自己要吃,給妹妹分吃不是主要目的。

比如最出名的棒梗偷雞那一幕,棒梗自己可是吃的最多。

如果仔細看第一集就會發現,當時棒梗是捧著整個雞吃,小當跟槐花當時隻是各自分了一隻雞腿吃,其他部分的雞肉都是棒梗自己吃了。

這哪來的先緊著妹妹吃啊,分明是先緊著自己吃。

所以棒梗壓根就不是先想著妹妹的人,他是先想自己,然後再順便管管親戚。

當然了,禽滿四合院嘛,裡面三觀不正的人多了去,不差傻柱一個,這可能也跟時代有關。

實際上別說禽滿四合院了,就算是曾經的大熱劇《渴望》,在曹誌強看來,裡面那個大好人劉慧芳,其實也是典型三觀不正,隻是劉慧芳的茶藝水平比秦淮茹更高而已。

渴望裡有好人,但好人反而不被念好。

比如徐月娟,在曹誌強看來,那纔是真正意義上刀子嘴豆腐心,絕不偽善的好人。

然而在那個時代,大部分人都會被劉慧芳矇蔽雙眼,以為她是好人,反倒是對真正的好人徐月娟,認為她是壞人。

隻有到了後世,大家的思想覺悟都變了,更明事理了,才能真正看出劉慧芳的惡。

同樣道理,秦淮茹絕對算不上好人,可在大院裡,她現在卻是有口皆碑的好女人。

傻柱也是一樣,那是大院有口皆碑的大好人!

在曹誌強看來,傻柱確實本質不壞,但卻是三觀有問題,腦子也有問題,要不然也不會活成那樣。

要不是傻柱是主角,有主角光環,在真正的現實社會中,傻柱這樣的人絕對沒好下場。

咦?

好像聽說,原著那個小說裡,傻柱最後的命運還真不咋樣,似乎是秦淮茹死了後,他就被棒梗趕出去,最後凍死在橋洞子還是路邊了,反正就很可憐。

就是說,曹誌強之前之所以對槐花示好,請她當自己家的保姆,不光是因為多了個喬四美,且覺得槐花長得比較好看。

其實最主要的目的,是想通過槐花,來影響傻柱。

後面傻柱等人來他家各種自來熟,又吃又喝,他也不當回事兒,同樣也是示好傻柱家。

隻要傻柱認可了他曹誌強,那曹誌強就底氣更足了。

可惜,U看書 www.kansh.com還沒等曹誌強在傻柱跟前刷夠好感,魏大軍就找來了。

思考再三,曹誌強覺得機會難得,乾脆決定不等了,立刻執行栽贓計劃。

為了一擊必殺,把案子做絕做徹底,曹誌強想到了英子,也就是金秀英。

有什麼證據,比一個團夥內部成員的內部舉報更有力?

曹誌強的計劃很簡單,無非就是先馴服金秀英,然後帶著金秀英回到他們堵住曹誌強的地方,再由楊安全拿刀割一下曹誌強的脖子,最好割出一道小傷,流血的那種。

這樣一來,就可以偽造出曹誌強是被魏大軍拿刀脅迫,不得不交出一萬塊錢的情況。

然後呢,有“局外人”三輪車師傅楊安全的證詞,還有不忍心作惡的“局內人”金秀英的證詞,再加上曹誌強這個當事人的證詞,三方證詞合力之下,警察一定會相信他們!

再等警察從魏大軍那邊找到一萬塊錢的钜款,那麼魏大軍那夥人就栽定了!

隻有這樣,黑曆史才能抹除,曹誌強才能真正的安心。

就像曹誌強之前所說,要麼不做,要做就做絕!

就好比電影以和為貴裡的吉米哥一樣,想當個好人,一定要狠到底!

遲疑不進,兵家大忌!

又想當婊子,又想立牌坊,哪兒那麼多好事兒呢?

隻有狠下心腸,未雨綢繆,並在事到臨頭的時候,勇敢邁出那一步!

成了,海闊天空!

不成,求傻柱救命!

優勢在我,那我要是還不敢做,豈不是真成了傻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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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,當時棒梗是捧著整個雞吃,小當跟槐花當時隻是各自分了一隻雞腿吃,其他部分的雞肉都是棒梗自己吃了。

這哪來的先緊著妹妹吃啊,分明是先緊著自己吃。

所以棒梗壓根就不是先想著妹妹的人,他是先想自己,然後再順便管管親戚。

當然了,禽滿四合院嘛,裡面三觀不正的人多了去,不差傻柱一個,這可能也跟時代有關。

實際上別說禽滿四合院了,就算是曾經的大熱劇《渴望》,在曹誌強看來,裡面那個大好人劉慧芳,其實也是典型三觀不正,隻是劉慧芳的茶藝水平比秦淮茹更高而已。

渴望裡有好人,但好人反而不被念好。

比如徐月娟,在曹誌強看來,那纔是真正意義上刀子嘴豆腐心,絕不偽善的好人。

然而在那個時代,大部分人都會被劉慧芳矇蔽雙眼,以為她是好人,反倒是對真正的好人徐月娟,認為她是壞人。

隻有到了後世,大家的思想覺悟都變了,更明事理了,才能真正看出劉慧芳的惡。

同樣道理,秦淮茹絕對算不上好人,可在大院裡,她現在卻是有口皆碑的好女人。

傻柱也是一樣,那是大院有口皆碑的大好人!

在曹誌強看來,傻柱確實本質不壞,但卻是三觀有問題,腦子也有問題,要不然也不會活成那樣。

要不是傻柱是主角,有主角光環,在真正的現實社會中,傻柱這樣的人絕對沒好下場。

咦?

好像聽說,原著那個小說裡,傻柱最後的命運還真不咋樣,似乎是秦淮茹死了後,他就被棒梗趕出去,最後凍死在橋洞子還是路邊了,反正就很可憐。

就是說,曹誌強之前之所以對槐花示好,請她當自己家的保姆,不光是因為多了個喬四美,且覺得槐花長得比較好看。

其實最主要的目的,是想通過槐花,來影響傻柱。

後面傻柱等人來他家各種自來熟,又吃又喝,他也不當回事兒,同樣也是示好傻柱家。

隻要傻柱認可了他曹誌強,那曹誌強就底氣更足了。

可惜,U看書 www.kansh.com還沒等曹誌強在傻柱跟前刷夠好感,魏大軍就找來了。

思考再三,曹誌強覺得機會難得,乾脆決定不等了,立刻執行栽贓計劃。

為了一擊必殺,把案子做絕做徹底,曹誌強想到了英子,也就是金秀英。

有什麼證據,比一個團夥內部成員的內部舉報更有力?

曹誌強的計劃很簡單,無非就是先馴服金秀英,然後帶著金秀英回到他們堵住曹誌強的地方,再由楊安全拿刀割一下曹誌強的脖子,最好割出一道小傷,流血的那種。

這樣一來,就可以偽造出曹誌強是被魏大軍拿刀脅迫,不得不交出一萬塊錢的情況。

然後呢,有“局外人”三輪車師傅楊安全的證詞,還有不忍心作惡的“局內人”金秀英的證詞,再加上曹誌強這個當事人的證詞,三方證詞合力之下,警察一定會相信他們!

再等警察從魏大軍那邊找到一萬塊錢的钜款,那麼魏大軍那夥人就栽定了!

隻有這樣,黑曆史才能抹除,曹誌強才能真正的安心。

就像曹誌強之前所說,要麼不做,要做就做絕!

就好比電影以和為貴裡的吉米哥一樣,想當個好人,一定要狠到底!

遲疑不進,兵家大忌!

又想當婊子,又想立牌坊,哪兒那麼多好事兒呢?

隻有狠下心腸,未雨綢繆,並在事到臨頭的時候,勇敢邁出那一步!

成了,海闊天空!

不成,求傻柱救命!

優勢在我,那我要是還不敢做,豈不是真成了傻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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