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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四十五章 吞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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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為宇宙五大創世神明,行星吞噬者給人的印象就是一直吃敗仗,被各種比他弱一個檔次,兩個檔次的人錘。

一點牌面沒有。

所以“吞叔”的外號,其實是一種安慰?

明明設定強大,卻勝少負多——此處@王者基多拉。哥倆同病相憐,就像版本強勢英雄,卻各種拉胯,成了提款機與經驗寶寶。

非要說原因的話——

首先,吞星常年吃不飽,處於饑餓狀態,就像一把強力黑科技機槍,無奈彈藥不足。

其次,吞星戰鬥智商和技巧不足。明明是個遠程單位,卻喜歡衝上去淦,然後當然是被人淦成豬頭.jpg啦。

不過吞星再怎麼“弱”,狀態再查,要說像電影裡那樣,被銀影俠一個自爆給炸沒(關鍵銀影俠還沒死),邁克就不理解了。

邁克一邊吃著包子,一邊花生醬,一邊琢磨著吞星的事。

有故事……絕對不可能像《神奇四俠2》裡表現出來的那麼簡單。難怪《神奇四俠2》口碑稀碎……

奧丁?

不太可能。

進入生命最後階段的神王,沒有與吞星剛正面的實力。

古一?

可能吧。這位大佬很少顯山露水,通常是做好事不留名。

也可能是墨菲斯托或多瑪姆之類的維度惡魔出手。他們從來把地球當做禁.臠,豈容他人染指。

嗯,狗咬狗!

可能性太多,沒有線索的情況下,無法得出確切答案。

“年輕人,你被盯上了,吃完快走,儘量往人多的地方走。”包子鋪的老阿伯,突然假借收拾桌面的機會,低聲對邁克說道。

老阿伯說的是普通話,帶著濃濃的閩味,讓邁克特別親切。

不少老一輩天朝裔移民不會講英語,但在唐人街生活,,一點不會覺得不方便,其中很多人移民後,餘生再沒踏出過這條街。

邁克這才注意到,兩個染著黃毛的天朝裔殺馬特正盯著他。

威脅程度太低,以至於無法引起警覺。

殺馬特這種“古早”群體,在天朝銷聲匿跡多年,沒想到居然在米國複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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邁克無語。他沒有說話——這個時候,如果出聲感謝老阿伯,反而是給人添麻煩。

打包了五六份早餐,邁克徑直起身離開。

那兩個殺馬特大搖大擺跟上來,生怕邁克發現不了似的。不知道是跟蹤技巧真實的差勁,還是太過肆無忌憚?

黑澀會多是晝伏夜出的生物,大清早的……神經病啊!

邁克本人與唐人街活躍的黑澀會並無直接瓜葛。他猜測,多半是與老爹唐重有關。

當下,唐人街最大的黑澀會組織是金虎幫和斧頭幫。

唐重是金虎幫前雙花紅棍,金盤洗手多年。隻是幫中仍有老前輩時常唸叨唐重的好,估計引起了新崛起後浪的不滿。

不滿歸不滿,但是唐重的戰績確實讓人看了內心發怵。於是可能就是不敢找勞資麻煩,轉而找兒子。

另外,作為金虎幫前打手,唐重肯定與斧頭幫有恩怨。說不定是金盆洗手也無法釋懷的血仇,因此而盯上了邁克。

邁克故意走到偏僻角落,等兩個人過來後,一拳一個小朋友。

經過“友好”溝通,邁克得知,最近金虎幫與斧頭幫血拚,落入下風。幫中前輩想請唐重出山,有人覺得唐重出山會影響他們的利益,因此想通過邁克警告一下唐重。

唐人街發生的事隻是一個再小不過的插曲,邁克完全沒放心上。

回到倉庫。

事實證明,除了斯塔克的份,多買幾份早餐是對的。

倉庫裡的糙漢子們一個個接連醒來,也不管沒有刷牙洗臉,用自來水漱口之後,抓起包子,

兩三口一個。

忍法.包子豆漿消失術!

索爾拿起手機,瞥了一眼,問強尼:“弗瑞的集合指令,有沒有收到?”

強尼嘴裡鼓鼓的,一嘴包子,點了點頭,含糊不清道:“有,沒說具體時間,讓我醒了就回斯塔克大廈。”

“我也是。”索爾說道,扭頭問斯塔克:“你呢?”

斯塔克一臉慍怒:“沒有,直接打電話過來吵醒勞資。我決定遲到抗議!”

其實斯塔克遲不遲到不重要,大部分能做的事情有賈維斯安排。弗瑞最需要的反倒是天體物理學家——簡.福斯特。

“這就是你的問題所在。”斯塔克拍拍索爾的肩膀。

“啊?”索爾瞪大眼睛,不知道斯塔克在說什麼。

斯塔克提示道:“班納在哪兒呢?”

索爾哈哈笑道:“別提那個弱雞,喝兩杯就不行了。”

班納也喜歡喝酒,喝紅酒,少量,以品為主。首先,他的酒量少,其次怕喝醉了把浩克放出來。最後,也是最重要的,貝蒂也來了,以班納的性格和修養,絕對不會丟下貝蒂自己喝個聆聽大醉。

所謂酒品,不止指怎麼喝、醉後言行,還指該不該喝。不分時間、場合的喝酒,那叫酗酒!

昨天索爾到處找人拚酒,醉後像條毛毛蟲一樣在沙發上蠕動。卻沒看到簡黑著臉,一個人打車回家。酒逢知己千杯少,對於愛酒之人,誰還沒個想喝個痛快的時候呢?所以,關鍵不在於醉,而在於索爾醉前沒把簡安排好。

聽斯塔克分析了幾句, kansh.com索爾瞪大眼睛:“我以前就這樣啊。”

斯塔克嗬嗬道:“以前是以前,現在是現在,以前你還是隻單身狗呢!”

索爾撓頭,轉而落寞又喪氣道:“我改咯……”

斯塔克用“怒氣不爭”的語氣說道:“作為局外人,本不該多說,但!作為你的朋友,隊友,我托尼.斯塔克有些話不吐不快!想想,你一千多歲,起碼幾百年的習慣……改?談何容易!而且堂堂阿斯加德王儲,拉轟的雷神,憑什麼不是別人遷就你,而是要你改?!”

斯塔克語重心長道:“索爾,你要明白兩個道理:舔狗不得好死,以及舔狗最後一無所有。”

“有時候,做人……做神不能那麼死板對不對?一雙鞋子,如果不合腳,何必強行穿上呢,磨腳不說,還把鞋子撐壞了。所以,你得換個思路,比如換雙鞋子,把鞋子交給其他合腳的人。這對腳和鞋子來說,是一種解脫。”斯塔克循循善誘,宛如墨菲斯托附體,儘顯魔鬼風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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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,大部分能做的事情有賈維斯安排。弗瑞最需要的反倒是天體物理學家——簡.福斯特。

“這就是你的問題所在。”斯塔克拍拍索爾的肩膀。

“啊?”索爾瞪大眼睛,不知道斯塔克在說什麼。

斯塔克提示道:“班納在哪兒呢?”

索爾哈哈笑道:“別提那個弱雞,喝兩杯就不行了。”

班納也喜歡喝酒,喝紅酒,少量,以品為主。首先,他的酒量少,其次怕喝醉了把浩克放出來。最後,也是最重要的,貝蒂也來了,以班納的性格和修養,絕對不會丟下貝蒂自己喝個聆聽大醉。

所謂酒品,不止指怎麼喝、醉後言行,還指該不該喝。不分時間、場合的喝酒,那叫酗酒!

昨天索爾到處找人拚酒,醉後像條毛毛蟲一樣在沙發上蠕動。卻沒看到簡黑著臉,一個人打車回家。酒逢知己千杯少,對於愛酒之人,誰還沒個想喝個痛快的時候呢?所以,關鍵不在於醉,而在於索爾醉前沒把簡安排好。

聽斯塔克分析了幾句, kansh.com索爾瞪大眼睛:“我以前就這樣啊。”

斯塔克嗬嗬道:“以前是以前,現在是現在,以前你還是隻單身狗呢!”

索爾撓頭,轉而落寞又喪氣道:“我改咯……”

斯塔克用“怒氣不爭”的語氣說道:“作為局外人,本不該多說,但!作為你的朋友,隊友,我托尼.斯塔克有些話不吐不快!想想,你一千多歲,起碼幾百年的習慣……改?談何容易!而且堂堂阿斯加德王儲,拉轟的雷神,憑什麼不是別人遷就你,而是要你改?!”

斯塔克語重心長道:“索爾,你要明白兩個道理:舔狗不得好死,以及舔狗最後一無所有。”

“有時候,做人……做神不能那麼死板對不對?一雙鞋子,如果不合腳,何必強行穿上呢,磨腳不說,還把鞋子撐壞了。所以,你得換個思路,比如換雙鞋子,把鞋子交給其他合腳的人。這對腳和鞋子來說,是一種解脫。”斯塔克循循善誘,宛如墨菲斯托附體,儘顯魔鬼風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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