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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離婚條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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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銳頭痛欲裂。

送走了程映紅,再回到廚房,看到還在忙活的文殊蘭,他薄唇緊抿,心頭五味雜陳。

廚房裡沒有風扇,又悶又熱,文殊蘭頭髮盤了起來,露出修長白皙的脖頸,額前幾縷髮絲被汗濕了,貼在悶紅了的臉頰上,有種別樣的風情。

程銳鬼使神差地,手伸過去,把一縷髮絲別到她耳後。

白皙的皮膚,觸感細膩,帶著一絲汗濕的熱,對一個血氣方剛又沒跟女人親密過的的男人而言,彷彿散發著某種誘惑,叫人忍不住想……

“你在乾什麼?”文殊蘭突然抬起頭來。

程銳如夢初醒,然後指尖觸電似的,把手迅速從她臉頰上彈開,又欲蓋彌彰道:“我們是夫妻,我幫你擦一下汗都不行?”

那是在擦汗嗎?

分明是在摸她!

耍流氓?!

鋼鐵直女文殊蘭自己用袖子擦掉汗,然後默默側開身,不動聲色離他遠一點,“不用了,謝謝。”

程銳臉色一黑。

之前的她,變著法子往他身上撲,他不得不住部隊裡才躲得掉,怎麼這幾天突然性情大變,對他避如蛇蠍,他碰一下都不行?

是什麼新把戲嗎?

欲擒故縱?

程銳有些慪火,但看到文殊蘭的袖子,又氣不起來了。

廚房悶熱,她洗了半天碗筷,累出了一頭汗,但她還是沒把袖子捲起來,企圖把小手臂上的傷遮住,但根本沒用。

隱隱有血絲從袖子上滲出來,很刺眼。

男人的心,彷彿也被狠狠刺了一下,不明白她到底在犟什麼。

為什麼要這麼忍著,裝作什麼事都沒有,她難道不知道痛嗎?

想到這傷是王曼姿害的,而就在昨天晚上,她還問過他信不信她,他當時是怎麼說來著?

他沒有信她,還反問她是不是問心無愧,然後把她一個人扔下。

心裡那一抹刺痛,更疼了。

程銳自己都沒注意到,此時此刻,他看文殊蘭的眼神裡,帶著一種怎樣的憐惜,語氣也不自覺變得小心翼翼,“文殊蘭,你……沒事吧?”

“我能有什麼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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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殊蘭隻覺得莫名其妙,抬眸瞟了他一眼,“反倒是你,臉色這麼難看,要是待在這兒不舒服,我也不挽留你了。”

程銳俊臉一黑,“你在趕我走?”

文殊蘭更迷惑,“你不用去追王曼姿嗎?”

他的青梅竹馬可是哭著跑掉的,他還留在這兒唧唧歪歪什麼?

難道是發現了王曼姿的真面目,突然對王曼姿下頭了?

文殊蘭不信。

她對這二位的感情問題沒什麼興趣,隻知道這位爺從不在這兒留宿,那還杵在這兒乾嘛?

妨礙她收拾嗎?

嫌棄的表情,氣得程銳牙癢癢,他幾乎是咬牙切齒道:“文殊蘭,我們得談談。”

見他表情嚴肅,文殊蘭眼皮一跳。

這一天還是來了,沒想到這麼快。

猜到他要談什麼,文殊蘭抿了抿唇,但還是點點,把手上的水擦乾淨了,然後到客廳來,跟他面對面,正襟危坐,並且紙筆都拿出來了,說:“拿來吧,我現在就簽字。”

“什麼簽字?”

“離婚申請書啊,你不是寫好了嗎?我沒意見,也不用談什麼條件了,現在就可以簽。”

程銳臉色驟變。

原來他和程映紅的對話,文殊蘭都聽到了。

見他陰著臉不說話,文殊蘭想了想,覺得確實冒昧了,正常的離婚手續可不是簽個字就完事的,更別說是軍婚了。

好在,她有心理準備的,於是攤開小本本,一邊算一邊說:“離婚涉及到財產和債務分割問題,財產我沒多少,沒什麼好分的,至於你的工資,也不用分給我,這樣誰也不占誰便宜。”

“至於債務,都是原主……啊不是,是我欠下的,都算到我名下,我自己還就行,不連累你,不過我暫時沒地方住,所以離婚歸離婚,能不能讓我在這兒先住一段時間,等我存夠租房的錢,我就搬出去,不會賴在這兒的,你……”

一抬頭,發現程銳臉色越來越難看,攥緊的拳頭,手背上青筋暴起。

瞪著她的眼神尤其凶殘,恨不得把她的腦殼給切開,看她腦子裡到底在想什麼似的。

是因為她的要求,得寸進尺了嗎?

文殊蘭活了30年,男人的手都沒牽過,也沒談過什麼戀愛,跟別說跳過結婚,直接辦離婚了。

真心沒經驗。

見他這麼惱火,她扯了一下嘴角,露出一抹緩解尷尬的笑容來,“離了婚,咱倆就沒什麼關係了,我再留在這兒,確實名不正言不順,那我還是早點搬出去吧,不耽誤你找下家……啊不是,是娶新媳婦。”

她就這麼迫不及待,讓他娶別的女人?

居然還笑得出來!

程銳終於忍無可忍,“談到離婚,你就這麼高興?”

“我為什麼要不高興?”文殊蘭一愣,“倒是你,看起來很不高興?”

“你覺得我應該高興?!”

“不應該嗎?”

這段婚姻,他本就是被強迫的,他又那麼討厭她,能忍到現在才談離婚條件,她都佩服他的忍耐力。

如今終於要得償所願,他要重回自由身,可以毫無顧忌跟他的青梅竹馬在一塊兒了,他應該高興纔對。

“你好像很生氣,為什麼?”

“你說為什麼?!”

程銳拍案而起,“你覺得離婚對一個男人來說,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嗎?!”

“你擔心輿論問題嗎?”

文殊蘭覺得自己get到了重點,“80年代的風氣,的確還很保守,但我記得1980年,感情破裂就能作為離婚理由寫進《婚姻法》了,所以離婚是有法可依的,別人說閒話,那是別人是法盲,不懂法瞎說,再說嘴長在別人身上,怎麼說是別人的自由,管不著,也沒必要管,管好自己就行了,是吧?”

有理有據,令人信服。

甚至還反過來安慰他,他是不是該稱讚她善解人意?

太可笑了!

程銳隻覺得心頭那股無名火,越燒越旺。

正如她所說,這樁名存實亡的婚姻終於要離掉,他該高興纔對,但他一點都高興不起來,隻覺得無比煩躁。

一種被她拋棄了的煩躁。

“文殊蘭,你憑什麼跟我談離婚條件?就算要離婚,也該是由我來提條件,輪不到你來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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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因為她的要求,得寸進尺了嗎?

文殊蘭活了30年,男人的手都沒牽過,也沒談過什麼戀愛,跟別說跳過結婚,直接辦離婚了。

真心沒經驗。

見他這麼惱火,她扯了一下嘴角,露出一抹緩解尷尬的笑容來,“離了婚,咱倆就沒什麼關係了,我再留在這兒,確實名不正言不順,那我還是早點搬出去吧,不耽誤你找下家……啊不是,是娶新媳婦。”

她就這麼迫不及待,讓他娶別的女人?

居然還笑得出來!

程銳終於忍無可忍,“談到離婚,你就這麼高興?”

“我為什麼要不高興?”文殊蘭一愣,“倒是你,看起來很不高興?”

“你覺得我應該高興?!”

“不應該嗎?”

這段婚姻,他本就是被強迫的,他又那麼討厭她,能忍到現在才談離婚條件,她都佩服他的忍耐力。

如今終於要得償所願,他要重回自由身,可以毫無顧忌跟他的青梅竹馬在一塊兒了,他應該高興纔對。

“你好像很生氣,為什麼?”

“你說為什麼?!”

程銳拍案而起,“你覺得離婚對一個男人來說,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嗎?!”

“你擔心輿論問題嗎?”

文殊蘭覺得自己get到了重點,“80年代的風氣,的確還很保守,但我記得1980年,感情破裂就能作為離婚理由寫進《婚姻法》了,所以離婚是有法可依的,別人說閒話,那是別人是法盲,不懂法瞎說,再說嘴長在別人身上,怎麼說是別人的自由,管不著,也沒必要管,管好自己就行了,是吧?”

有理有據,令人信服。

甚至還反過來安慰他,他是不是該稱讚她善解人意?

太可笑了!

程銳隻覺得心頭那股無名火,越燒越旺。

正如她所說,這樁名存實亡的婚姻終於要離掉,他該高興纔對,但他一點都高興不起來,隻覺得無比煩躁。

一種被她拋棄了的煩躁。

“文殊蘭,你憑什麼跟我談離婚條件?就算要離婚,也該是由我來提條件,輪不到你來說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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