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楊殿城接到的第三個案子,張散是一個農民,家裡養有一頭牛,平時打牛草,放牛什麼的,都再所難免。
有一次,張散動了歪心,將牛放到劉全家的莊稼地,讓牛吃他家的莊稼苗。
好巧不巧的,劉全從這裡路過,發現了張散的牛正吃他家的禾苗。
他一時生氣,過去把牛宰了。
這頭牛是張散種地必不可缺的工具,被人就這麼殺掉,肯定不會放過對方。
雙方起了爭執,發生鬥毆,甚至張散到縣衙起訴劉全。
縣令接到狀子,立刻判劉全敗訴,讓劉全賠張散家的牛。
劉全不服,他家的牛吃我家的莊稼,難道他沒錯?就是他犯錯在先,我才犯錯在後。
他的過錯,引起了我的過錯,雙方各有錯誤,為何隻懲罰我一個人?
這不公平!
縣令強製劉全賠償張散,劉全吃了虧,心中萬分不服。
現在,楊殿城當上縣令,告示裡說得清楚,隻要有冤,全可以申訴。
他就一紙訴狀,又將張散告上來。
楊殿城接到狀紙,詳細過問了整個經過。雙方各執一詞,互爭長短,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過錯。
楊殿城先對張散說:“莊稼是農民賴以為生的食物,你把牛放到別人莊稼地裡吃莊稼,這是先犯錯。”
“犯了錯,卻不承認錯,還與對方鬥毆,錯上加錯。”
“所以,本官判你賠償劉全的一石糧食,算是你的牛吃人家莊稼的損失,你可有異意?”
張散說:“就算我家的牛吃掉他家的莊稼有錯,也不可能吃那麼多啊,一石是一百二十斤,夠牛吃好幾天了。”
楊殿城說:“犯錯了嘛,當然不能原價賠償,肯定多賠一些,就是堵住他的嘴,讓他無話可說。”
張散說:“讓我賠他一石糧食,我接受,我家的牛被他宰了,沒有東西種莊稼,難道他沒錯?”
楊殿城嘿嘿一笑,又對劉全說:“看到沒有,本官讓他賠償你一石糧食,你還有什麼話說?”
劉全說:“大老爺清明,草民完全接受。”
在劉全的認知裡,楊殿城是個好官
楊殿城繼續說:“他家的牛,吃掉你家的莊稼,是不對,但也不至於過錯到把牛殺了。”
“所以,你也犯有錯誤。”
“本官判你賠償他十石糧食的錢,你還有什麼話說?”
“什麼!”劉全感到自己掉進楊殿城的陷阱中,“我要賠他十石糧食?”
一石糧食四兩銀子,十石就是四十兩,這些錢對生活在農村的人來說,是一筆钜款了。
楊殿城說:“牛是用來耕地的,種莊稼的。你宰了他的牛,他沒東西種地,損失更大了,可不隻是十石糧食,而是一百石,甚至更多。”
劉全不服:“這不行。我雖然宰了他家的牛,可牛肉我一兩也沒拿走,全是他自己賣掉的,沒賣掉的,他自己吃了。”
“我不能賠全價,我隻願意賠四石糧食。”
楊殿城一想也是,他雖然殺了牛,卻沒吃肉,肉還是張散自己處理的,得到了一定的實惠。
“既然如此,你就賠他四石糧食。”
“加上他需要賠你一石,你再還給三石就可以了。”
劉全如釋重負,減少了六成的賠款,這還能接受,於是,答應了楊殿城的判決。
張散也同意了這個判決,畢竟他自己賣牛肉,也得到不止十石糧食的價格,再得三石糧食,等於白撿。
這個案子結束,楊殿城立刻審理第四個案子。
李達今年六十五歲,家住劉莊村,失去了勞動能力,與老伴隻能靠兒子養活。
其兒子李順今年四十歲,上面兩個姐姐,下面一個妹妹,均已出嫁,各自組建了自己的家庭。
父親老邁,無力乾活,還要吃飯,穿衣,吃藥,全讓他這個兒子負擔,他自己也吃不消。
畢竟在農村,有地有糧食,但沒地方賺錢。
想賺錢,必須賣糧食。賣得少了,不頂用,賣得多了,自己不夠吃。
這也是一個難題。
所以,李順以為,父母並不是他一個人的父母,還是姐妹們的父母,姐妹們也是吃父母的奶長大的,她們也有責任贍養父母。
他要求姐妹們每月或者每年給父母一些錢,幫自己渡過難關。
姐妹們都有自己的家,日子挺苦的,拿不出多餘的錢,隻了了地給了一些,以後就不再管了。
她們不管,李順也不管,把父母推到豬圈裡,跟豬睡在一起,吃飯也跟豬在一起吃。
還算他有點良心,沒有讓父母吃豬食,而是給父母送他們吃過的剩飯剩菜。
不是每頓飯有都剩餘,如果他有剩餘的,老倆口有吃的,他沒剩餘的,老倆口隻能餓肚子。
饑一頓,飽一頓,營養不良,使他們身上的病加重了,吃藥更需要更多的錢。
李順卻不管父母的死活,說自己沒錢。
許多村民看不過去,幫老倆口蓋了一個小草屋,讓老倆口住進去。
住的地方解決了,可吃飯的問題的,看病的問題還沒解決。
想要解決,必須拿錢,李順又說自己沒錢。
老倆口沒辦法下,把親兒子李順告到縣衙,要求他必須贍養他們二人。
看到這個案子,楊殿城肺都快氣炸了!
以前隻在網絡上看過不贍養父母的不肖子孫,沒想到自己在現實中碰到了真實案例,簡直太氣人了。
連自己父母都不養活的人,還算是人嗎?簡直就是畜生!
楊殿城不容分說,命令衙役立刻將李順按在地上一頓狂揍,打得他屁股開花,慘叫連連。
打完以後,又告訴他,必須每月給父母一石糧食,二百到三百銅錢。
李順不服,說父母把姐妹們養大,她們也有義務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。
楊殿城又把李順的兩個姐姐一個妹妹叫到大堂上,強行命令她們,每月必須給父母二百到三百的銅錢,並規定她們,每月至少到家裡看望父母一次。
訊問父母有什麼需要,隨時照顧他們,一直到他們去世為止。
二個姐姐一個妹妹都沒有見過世面,被板起臉的楊殿城嚇壞了,連連叩首,答應照辦。
於是,子女四人總算是把父母照顧起來,讓兩位老人沒有了後顧之憂。
回去以後,兩個老人逢人就誇縣太爺是個好官,是真心給百姓辦實事的青天大老爺。
姐妹們都有自己的家,日子挺苦的,拿不出多餘的錢,隻了了地給了一些,以後就不再管了。
她們不管,李順也不管,把父母推到豬圈裡,跟豬睡在一起,吃飯也跟豬在一起吃。
還算他有點良心,沒有讓父母吃豬食,而是給父母送他們吃過的剩飯剩菜。
不是每頓飯有都剩餘,如果他有剩餘的,老倆口有吃的,他沒剩餘的,老倆口隻能餓肚子。
饑一頓,飽一頓,營養不良,使他們身上的病加重了,吃藥更需要更多的錢。
李順卻不管父母的死活,說自己沒錢。
許多村民看不過去,幫老倆口蓋了一個小草屋,讓老倆口住進去。
住的地方解決了,可吃飯的問題的,看病的問題還沒解決。
想要解決,必須拿錢,李順又說自己沒錢。
老倆口沒辦法下,把親兒子李順告到縣衙,要求他必須贍養他們二人。
看到這個案子,楊殿城肺都快氣炸了!
以前隻在網絡上看過不贍養父母的不肖子孫,沒想到自己在現實中碰到了真實案例,簡直太氣人了。
連自己父母都不養活的人,還算是人嗎?簡直就是畜生!
楊殿城不容分說,命令衙役立刻將李順按在地上一頓狂揍,打得他屁股開花,慘叫連連。
打完以後,又告訴他,必須每月給父母一石糧食,二百到三百銅錢。
李順不服,說父母把姐妹們養大,她們也有義務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。
楊殿城又把李順的兩個姐姐一個妹妹叫到大堂上,強行命令她們,每月必須給父母二百到三百的銅錢,並規定她們,每月至少到家裡看望父母一次。
訊問父母有什麼需要,隨時照顧他們,一直到他們去世為止。
二個姐姐一個妹妹都沒有見過世面,被板起臉的楊殿城嚇壞了,連連叩首,答應照辦。
於是,子女四人總算是把父母照顧起來,讓兩位老人沒有了後顧之憂。
回去以後,兩個老人逢人就誇縣太爺是個好官,是真心給百姓辦實事的青天大老爺。-